長沙銀行及旗下消費金融公司各領罰單|熱議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央廣網 楊崇
日前,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長沙銀行及旗下消費金融公司均被罰。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長沙銀行存在兩項違法行為:一是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二是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對此,央行長沙中心支行對其處80萬元罰款。
同時,央行長沙中心支行還對長沙銀行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罰,包括長沙銀行網絡金融事業部總經理、信息技術部總經理、小企業信貸中心總經理,合計處罰7萬元。
另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湖南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因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被罰款75萬元。
央行長沙中心支行認為,長銀五八消費金融4名相關責任人對該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合計處罰3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長銀五八消費金融成立于2017年1月,是經中國銀保監會批準的湖南首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由長沙銀行(持股比例51%)、北京城市網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長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
日前,長沙銀行披露2022年業績快報顯示,2022年末,長沙銀行資產總額9047.33億元,較年初增加1085.83億元,增幅13.64%;2022年,長沙銀行實現營業收入228.68億元,同比增長9.5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8.11億元,同比增長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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