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看:穿了“綠馬甲”就是“綠色食品”嗎?
新聞背景:
(資料圖片)
普通農產品貼上“綠色食品”商標,就能抬高銷售價格。近期,有商販盯上了這門生意,并形成了產、儲、銷一條龍鏈條——貼上虛假的“綠色食品”商標,30元一斤的草莓漲到了50元一斤。8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這起未經授權私自印制綠色食品標志牟利案。
別讓假冒的“綠色食品”大行其道
近年來,“綠色”概念大行其道。一些不法商販也盯上了這門生意,給普通的農產品貼上“綠色食品”商標,并以此牟利。
現實中,在售的綠色食品種類繁多,諸如綠色大米、綠色蔬菜、綠色水果、綠色茶葉,等等。食品只要搭上“綠色”二字,價格就比同類的普通食品貴2-3倍。而以次充好、隨意貼標的問題也時有發生,令消費者叫苦不迭。
“綠色食品”商標豈能說貼就貼
部分非法商家在未經有關部門授權許可的情況下,印制假冒的“綠色食品”商標,并將其貼于自行生產或低價收購的普通農產品外包裝上。只是披上個“假馬甲”,這些農產品便能以高于普通農產品50%以上的價格銷售,如此非法牟利的行為給食品行業帶來不良影響。
從市場和消費角度說,綠色食品標志造假,利用了人們追求健康、安全的消費心理,打著“綠色食品”的幌子渾水摸魚,擾亂了“綠色食品”市場秩序。同時,這也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采取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排擠競爭對手,損害了合法生產“綠色食品”商家的利益。此外,這種行為還會誤導廣大消費者,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涉嫌消費欺詐。
冒用“綠色食品”商標當嚴懲
要治理此類問題,一方面,司法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據商標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嚴懲那些給產品披“假馬甲”欺騙消費者、擾亂市場秩序的不良商家。另一方面,要加強對綠色食品標志的宣傳力度,增強公眾的商標使用意識與維權意識,營造抵制假冒產品、支持正規產品的良好市場氛圍。
此外,還有聲音指出,“綠色食品”存在“超期服役”現象。按照規定,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自批準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繼續使用的,須在有效期滿前九十天內重新申報,未重新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其使用權。然而,使用過期失效標志的現象仍然存在,這與冒用標志的性質是一樣的,是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也應得到及時治理整頓。
(以上綜合東方網、紅網、羊城晚報)
V視角:
@風車與車車:聰明不用在正道上。
@恭喜你發現我嘍:搖身一變假貴族。
@不知道叫什么好就叫榴蓮吧:食品安全戳中了我的購物偏執點,做假標簽的真缺德,應該重罰!
@我超愛吃泡芙啦:綠色食品也是假的?那我還是吃普通的吧。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假冒“綠色食品”商標的行為觸及了法律底線,是沒有好果子吃的。“綠色食品”容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別以為穿了“綠馬甲”就能讓普通農產品搖身一變成為“食品中的貴族”。“綠色食品”要想名副其實,商家必須對商品的衛生安全、品質標準嚴格把控,并通過正當方式進行認證,當然,還得有一顆誠實守信經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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