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張文富、陳鵬飛、陳志剛決定逮捕_環球觀天下
(資料圖片)
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文富決定逮捕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原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原書記張文富(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畢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張文富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陳鵬飛決定逮捕
山西省長治市原副市長陳鵬飛(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運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鵬飛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陳志剛決定逮捕
遼寧省鞍山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陳志剛(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沈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陳志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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