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積金中心:商轉公業務根據個貸率實行動態管理
(相關資料圖)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7月5日訊(全媒體記者 卜嵐 實習生 歐陽詩祺)繼長沙住房公積金中心調整商轉公政策后,近日,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發布了關于貫徹實施《關于調整商轉公業務政策和辦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指出,商轉公貸款業務支持擁有唯一住房的職工辦理商轉公。同時,商轉公貸款業務根據該中心個貸率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通知明確,商轉公貸款業務支持擁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職工家庭申請辦理,職工家庭住房套數認定以長沙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自有產權住房為限,以長沙市住房登記信息查詢為準。
同時,商轉公貸款業務實行動態管理,商轉公貸款業務根據該中心個貸率情況實行動態管理。當月個貸率達到85%或90%閾值時,該中心于次月5日前向社會公布動態管理措施。
當個貸率在85%以下,根據預約情況正常受理商轉公貸款業務;當個貸率介于85%(含)和90%之間時,綜合考慮中心業務受理和資金運行狀況,對商轉公貸款業務預約進行適度限流;當個貸率高于90%(含)時,暫緩商轉公貸款業務預約及受理;商轉公業務暫緩后,個貸率下降至85%(含)以下并持續6個月,可啟動商轉公貸款業務。
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2023年7月10日以后進件的商轉公貸款按本通知規定執行。7月10日前職工沒有在線上取得預約號的,可攜帶規定資料前往智慧信貸廳進件受理。
責編:陳舒儀
一審:卜嵐
二審:朱蓉
三審:周文博
來源:三湘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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