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定增募不超3.5億未獲證監會通過 紅塔證券保薦 全球今日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昨晚,*ST同洲(002052.SZ)發布公告稱,2023年1月9日,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對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會議審核結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未獲得審核通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書面文件,公司將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不予核準的決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的《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更新)》顯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福建騰旭實業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長劉用騰為發行對象的股東之一且為發行對象的法定代表人,發行對象的控股股東劉用旭為公司董事長劉用騰的兄弟,同時,福建騰旭實業有限公司與吳一萍、吳莉萍已簽署了《附條件生效的一致行動人協議》,本次發行完成后發行對象將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劉用旭將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本次發行的股票將由發行對象全部以現金方式認購。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為1.54元/股。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共計為2.24億股,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3.45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及償還債務。
本次發行完成前,公司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按發行對象認購股份數量,預計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后,發行對象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合計持有公司28.05%的股份,發行對象將成為公司控股股東,劉用旭將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公司表示,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可以引入新控股股東,增強資金實力,為公司可持續經營奠定基礎;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減輕財務負擔。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與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關于請做好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復》顯示,本次發行保薦機構為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王曼娜、曹晉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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