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擬不超3.8億可轉債獲上交所通過 中信證券建功 每日看點
上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17次審議會議于2023年3月24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深圳市力合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力合微”,688589.SH)再融資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會議現場問詢的主要問題
(資料圖)
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智慧光伏、電池管理、智能家居等非電力物聯網領域技術競爭、市場競爭、市場拓展及效益實現的可行性,說明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及規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結合報告期內非電力物聯網領域的銷售收入規模較小情況,說明市占率預測的依據是否充分合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三、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
2023年3月17日,力合微發布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上會稿)顯示,公司本次可轉債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8,000.00萬元(含38,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擬投資于智慧光伏及電池智慧管理PLC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智能家居多模通信網關及智能設備PLC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科技儲備資金項目。
力合微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未來轉換的公司A股股票將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力合微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力合微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具體發行方式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力合微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方式及每一計息年度的最終利率水平,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在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力合微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未償還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力合微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胡躍明、花少軍。
力合微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發行數量為2700萬股,發行價格為17.91元/股,保薦機構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金曉鋒、齊明。
力合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4.84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4.26億元。 力合微最終募集資金凈額較原計劃多1.08億元。7月17日發布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力合微擬募集資金3.18億元,其中,1.36億元用于研發測試及實驗中心建設項目,6421萬元用于新一代高速電力線通信芯片研發及產業化,5046萬元用于微功率無線通信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6674萬元用于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聯網應用開發項目。
力合微本次上市發行費用為5801.84萬元,其中保薦機構興業證券獲得保薦及承銷費用3421.49萬元。
力合微2023年3月23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報告,公司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5.04億元,同比增長39.9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7507.31萬元,同比增長78.5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5347.90萬元,同比增長83.60%;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737.69萬元,同比減少227.02%。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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