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可以緩刑假釋的規定是什么
一、累犯可以緩刑假釋的規定是什么
1、對于累犯,緩刑、假釋的規定如下:
(1)、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2)、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二、一般累犯的構成條件
根據刑法的規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1)前罪與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為構成累犯的主觀條件。如果前后兩罪都是過失犯罪,或者前后兩罪中其一是過失犯罪,則不構成累犯。
(2)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后罪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這是構成累犯的刑度條件。換言之,構成累犯的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和后罪應判處的刑罰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如果前后各罪所判處的刑罰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構成累犯。
(3)后罪發生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內,這是構成累犯的時間條件。
關鍵詞: 累犯可以緩刑假釋的規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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