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懲罰是什么
一、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懲罰是什么
1、侵犯他人名譽權的,除了要承擔民事責任外,可以給予以下的處罰:
(1)、侵犯名譽權不構成犯罪的,對侵權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侵犯名譽權構成犯罪的,按侮辱罪、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二、侵犯名譽權的證據有哪些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二)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
1、新聞媒體、書刊對公民或法人報道失實損害其名譽的證據。如報道內容的原始載體。
2、虛構事實,含沙射影,對他人進行誹謗的文學作品。
3、以口頭、書面或暴力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侮辱,貶損他人人格的證據。可舉出證人證言、書面材料。
4、以隱瞞真相、捏造事實并加以傳播的方式詆毀他人名譽、信譽,損害他人尊嚴的證據等。
(三)證明侵權事實造成損害后果的證據,如單位處分,當事人精神受打擊患精神病,法人經濟效益滑坡等證據。
(四)被告如主張免責,應提供其沒有過錯,或沒有損害原告名譽權的證據。
(五)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依據和清單。
關鍵詞: 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懲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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