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哪些個人信息不需取得個人同意?
1、個人信息處理者處理信息時,有為履行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義務所必需;
2、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情形,不需要取得個人同意。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方可處理個人信息:
(1)取得個人的同意;
(2)為訂立、履行個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需;
(3)為履行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義務所必需;
(4)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緊急情況下為保護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所必需;
(5)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在合理的范圍內處理個人信息;
(6)依照本法規定在合理的范圍內處理個人自行公開或者其他已經合法公開的個人信息;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其他有關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同意,但是有前款第二項至第七項規定情形的,不需取得個人同意。
關鍵詞: 處理哪些個人信息不需取得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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